天津市北辰区房地产管理局机构职能介绍
办公地点: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果园北道交口
(一)贯彻落实有关房地产、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;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,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;拟订全区房地产业、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意见,提出具体方案,并按全区部署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、租赁、租金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,落实私有房屋政策,调解房地产纠纷。
(三)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,调处裁决房屋拆迁纠纷,监督、检查房屋拆迁活动,依法处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(四)负责各类危险房屋的管理和安全查勘鉴定工作。
(五)负责城镇房屋权属管理工作,确认城镇各类房屋产权,掌握城镇产权土地的占有和变更情况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建立房地产档案。
(六)对辖区内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管理,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地产交易、交换、租赁等市场管理,对非法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查处;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地产的初始、抵押、转移、注销、变更及预告登记。
(七)负责全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、保障房用地无地上物土地使用证后的监管工作。
(八)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房屋的产权、产籍、使用管理以及存量民用公产房屋的租赁、租金、维修管理。
(九)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核定和管理,对城镇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;负责对住宅维修基金的征集、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。
(十)负责限价商品房申请人资格审核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审核、经济租赁房资格审核等住房保障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。
(十一)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,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。
(十二)负责对供热单位进行业务指导、资质审批和协调服务;加强热计量的推广和普及工作。
(十三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办公电话:022-26391171
邮编:300400
E-mail:bch@tjfdc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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